• 原「台北縣佛教會」隸屬「中國佛教會」,成立於民國五十四年六月八日。
      第一屆理事長由玄信法師擔任,會址設於台北縣行政區,一屆兩年。
    • 第二屆由常明法師擔任,淨良長老擔任總幹事,由於草創之初,秉持著為寺院團體服務盡一份心力,在艱困中扎根。
    • 民國六十三年理監事改選,公推淨良長老擔任理事長,迄至第八屆,任期內詳實規劃會務,使組織更臻完善,任期四年一屆。連續擔任二十五年。
    • 嗣因人民團體法公佈,並規定理事長的任期,只限連任一次,故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,召開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改選理監事,由常志法師接任理事長,其復於九十二年九月五日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,繼任第十屆理事長。
    • 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經會員代表大會改選理監事,九十七年三月由照定法師接任第十一屆理事長。
      九十八年由惟願法師發心護持,捐贈位於台北縣板橋市四川路二段99巷9號一、二樓及7號二樓之精舍,作為本會會館,經整修後一○○年三月十三日遷入以迄於今。
       




      100年3月13日本會會館落成,市長朱立倫親臨祝賀,
      感謝佛教會長期熱心社會公益,並為民眾祈福。 

       

    • 本會於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完成法人登記,登記為「社團法人台北縣佛教會」,翌年配合建國百年行政區改制升格,本會更名為「社團法人新北市佛教會」。
    • ㄧ○○年十二月二十日經會員代表大會改選本會理監事;經一○ㄧ年元月五日第十二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,選出明空法師接任本會第十二屆理事長。
    • 本會以團結全市佛教徒、宣揚教義,擁護國策、整理教規,保護教產,興辦佛教教育、文化、慈善等公益事業為宗旨。
    • 新北市幅地廣闊,寺廟林立,在歷屆理事長帶領下,致力發揮教會功能,全力協助各寺廟、僧團以解決土地、寺產、寺廟登記等疑難問題,深穫各方贊許。


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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